潮评丨合租生娃被赶,契约之上还有人道精神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9-10 19:33:00    

潮新闻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

图源:广东台DV现场

近日,“租房生娃遭驱赶”一事搅起令人意想不到的舆论漩涡。

据报道,2024年1月26日,王女士和某租房平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租下广州市白云区某小区单元的一间房。在此期间,王女士结婚并生下一个孩子。平台管家给出的理由是,该房屋属于合租房,签订合同时已提醒过每间房最多入住人数不超过2人,并且不可以占用公共区域。现在王女士不仅生小孩,每天还有老人家过来带孩子,遭到其他租客投诉。夫妻俩坚决不愿搬离,沟通无果后平台才做出强制决定。

据此可见,违约和扰民,是导致王女士一方被驱赶的直接原因。一些网友认为既然有合同约定在先,就应该按照契约精神办事,被驱赶也没什么好讲的。

但是作为王女士一方,却是辛酸满腹。王女士结婚生子,的确突破了入住人数限额,由此带来的家人照护婴儿需求,也确实可能打扰到其他租户的宁静,这些问题无需回避,不过人生境遇的变化是难以预料的。哪怕突然产生生子的愿望,也是人之常情。正如有网友所言,“夫妻两人是租房之后生育的,并不是故意违反合同,租房合同还能管得着生孩子吗?”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不顾一切地结束合约,就会造成不佳的社会观感。

至于有人奚落王女士“都合租了还生孩子”,则显示了典型的冷漠心理。是否生孩子和是否合租无关,这是人的天赋权利。作为租房客,自然有选择更佳生子、居住环境的必要性,但是人在特定阶段,也会受到条件和时间等因素的羁绊。例如媒体报道过,某地张女士和平台签合同,租了一间合租房,和丈夫一起住。张女士怀孕后,没时间去找房子,于是选择续租,其间因为生活琐事和隔壁租户闹了一些矛盾,被通知清退,理由也是违反合同。

说到底,生育家庭的初衷是一样的,谁不想为了自己的孩子尽力改善居住空间质量呢?回到具体事件中,即便没有生子的情况出现,个体之间的小摩擦、小冲突也难以避免。但这些问题都在可控范围内,值得以更柔和的方式加以化解,而不必上纲上线地认为“合租房生子”必然带来不可调和的矛盾。一些人对生育家庭的处境存在误读,缺乏共情,这令人感到遗憾。

跳出具体纠葛的范畴,我们更应该对普通人的居住之困予以深度关切。一方面,包括孕妇、老人在内的求租者常遭市场冷遇,出于禁忌等风俗,一些租房者或平台公开拒绝租给孕妇和老人。这也是此类人群即便租到房子,也备受特别条款制约的根本原因。换言之,当人们动辄提及契约精神的时候,也应理性客观地看到某些“契约”不够公平的一面,以及契约背后相关人群的痛点。由此,让契约更具人道精神,则是题中之义;另一方面,改善孕妇等人群租房需求,需要全社会合力推动。租赁方当破除“禁忌”和偏见,尊重和满足孕妇等人群的租房需求。政府部门当以减税方式激励房东的租房积极性,并通过为生育家庭发放补贴、列入公租房配租人选等方式,为其提供更多资源、降低其租房门槛。

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,任重道远。让生育家庭“居者有其屋”是首要命题,为此,在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同时,也要通过强化宣传引导、深化生育友好型服务,让生育家庭感受到光荣和便利,从而大力提升生育意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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