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腐刑?中国法制史上的宫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

205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6-08 22:00:38    


中国古代的刑罚千奇百怪、花招频出,其中,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当属肉刑。

自夏朝形成包含墨、劓、刖、宫、大辟的奴隶制五刑以来,中国法制史的刑罚可谓五花八门,玩的都是“心跳”,真可以说是吓死个鬼!

其中,在这些个肉刑中,宫刑更加是肉刑之中最为侮辱人格且对人造成不可挽回伤害的刑罚。

说起宫刑,估计读者最先想到的就是太史公司马迁受宫刑而发愤著史,最终完成彪炳千古的《史记》。

太史公固然可歌可泣,但宫刑的残酷性却实在令人发指!

宫刑在法制史上持续时间之长,令人震惊,一直到清廷退出历史舞台才算真正废止这一灭绝人性的残酷刑罚。

今天,咱就讲讲宫刑。

《尚书》:“男女不以义交者,其刑宫。”由此可知,宫刑应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,否则就无所谓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了。

从五刑的排列来看,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,仅次于大辟(斩首)。汉景帝时时,宫刑是可以代替死刑的一种刑罚。

说起宫刑,一般都认为是男子去势的宫刑。宫刑又叫腐刑,受宫刑也叫下蚕室。之所以叫腐刑,是因为受了宫刑的男人肉体伤口容易腐烂,而且受了宫刑的男人就像腐烂的树木一样再也没法开花结果了;之所以又叫下蚕室,是因为受了宫刑后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,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蚕室般的密室内,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,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愈合。就像人们养蚕一样,必须保证蚕儿不受冷,才能存活。

男人受宫刑,是先用绳子把阴茎和睾丸绑起来,阻止血液流通,血液不通,自然会坏死。坏死之后,用利刃切除,用香灰止血。然后,将鹅毛插入尿道,几天后拔出,若可正常排泄,则意味着宫刑实施成功,若不能正常排泄,则有生命危险。所以,在汉代宫刑是可以代替死刑的一个重刑罚。

实际上在古代,还有一种对女性采用的宫刑,那就是“幽闭”。

“幽闭”是对女人的“去势”。但这种刑罚是比男人受“宫刑”更令人痛苦万分、更让人难以忍受的刑罚。

什么样的人受“幽闭”之刑?《白虎通义》记载“女子淫,执置宫中不得出;丈夫淫,割其势也”。

也就是说,幽闭是惩罚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女姓一方的,对于潘金莲、阎婆惜、潘巧云之类的淫妇适用。

最初的幽闭,只是将女人关在幽室里,长期不能与男人接触,这对于有正常生理需求的女人来说,当然是一种极大的煎熬。后来的幽闭则逐渐演变为上述所说的极为残酷刑罚。至于何时演变为这种刑罚,史书言之不详,我们不得而知。

关于后种极其残酷的幽闭,后人有种种解释。其中一种是,将女人手足捆绑,然后用铁勾勾住女人的子宫卵巢,用软锤击打胸腹部,使其脱落,然后将子宫、卵巢、阴道一并割下,再割去女人的乳头,香灰止血,“幽闭”便完成了。(出自明·王兆云《碣石剩谈》)

整个奴隶社会、封建社会似乎一直存在宫刑,回望中国法律制度史,至少到有明一代还是存在宫刑的。




但宫刑一般不适用于贵族,原因即在于贵族高高在上、有延续香火的必要,而普通百姓在统治阶级看来若有淫乱或严重违法犯罪就该断子绝孙。不仅仅永远失去了男欢女爱的可能性,而且你自身注定从这个世界上消灭后,被处宫刑者的后代存在的可能性也必须从这个世界上永久的灭失,由此则扼杀了人生活的一切勇气和希望,从此之后被处刑者在世界上就是孤零零地一个人,没有性爱的欢愉,再没有做人父母的幸福。

从一定程度上讲,这种没有盼头的折磨更甚于生命的消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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